淳化中学工会慰问制度
时间:2015/7/10 10:07:00 来源:作者:无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1271 次
淳化中学工会慰问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推进“送温暖工程”,体现学校及工会组织对广大教职工的人文关怀,使广大教职工切身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对象:
凡编制在淳化中学的在职及退休的教职工。
二、 慰问范围:
1、因公受伤和因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工。
2、教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丧事。(含配偶、岳父母、公婆、子女)
3、教职工退休欢送。
4、教职工逢整十生日。
5、教职工本人及其子女婚事。
6、女教职工生育。
三、慰问标准:
1、伤病慰问:因公受伤住院治疗的,或因病住院治疗的,每人慰问500元。原则上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工会慰问。
2、丧事慰问:教职工本人去世的每人2000 元;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每人
1000 元,双职工的按两人标准执行。
3、节日慰问:春节送温暖活动期间,走访慰问体弱多病及家庭困难的教职工,每人慰问金500-2000 元。
4、退休欢送:教职工退休贺礼或贺金500 元。
5、生日慰问:教职工整十生日,当年五人(含五人)以上的由学校工会举办集体生日宴并赠送每位过生日的教职工300元的生日礼品;五人以下则分别赠送300元生日礼品。
6、婚事、生育慰问:教职工本人及其子女结婚贺礼1000元,女教职工本人生孩子贺礼或贺金 500 元。
四、慰问方式和要求:
1、伤病慰问:由工会牵头,陪同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前往医院或家中进行探望、慰问。
2、丧事慰问:由工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前往吊唁地点慰问。如吊唁地点距离学校较远,交通不便或是遇到学校有重大活动,不能前往慰问的,可由工会通过电话、短信、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待职工或家属返校后再给予补发慰问金。
3、节日慰问:春节送温暖活动,由校工会拟定慰问方案,经党支部和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具体慰问金额,形成会议纪要,并按活动安排陪同校领导走访慰问。
4、退休欢送:由校工会组织欢送会,学校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
5、生日慰问:由校工会编制《全体教职工生日登记表》,生日时由工会牵头组织相应的活动和礼品赠送。
6、婚事、生育慰问:由校工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前往慰问并赠送礼金。
五、经费来源:
1、学校每年拨付的工会活动经费。
2、工会每年争取的外援经费。
六、经费的使用要求:
1、慰问金的发放由工会委员负责制表,表中要注明慰问教职工的姓名、事由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校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
2、购买慰问品要有正规发票,发票上要注明慰问事项,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校工会主席签审后方可报销。
3、慰问金、慰问品等费用从工会年度经费预算内支出。
4、工会经审委每年在教代会上公布相关费用审查使用情况。
本制度从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淳化中学第六届工会委员会
站点统计: 今天访问: 42183 昨天访问: 22704 本月访问: 480206 上月访问: 1284253 访问总数: 22316824 会员总数: 157 文章总数: 19000
copyright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 地址: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关路456号 技术支持电话:(025)52294723 校长办公室电话:(025)52290438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