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茹宁 宪法日.docx
时间:2017/12/8 9:25:33 来源: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作者:尹杨丽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852 次
宪法日
八(4)班潘茹宁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我们也组织了一次主题班会。而我,也是这次班会的组织者兼主持者,所以感触尤为深刻,也了解了许多关于宪法方面的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这是宪法的地位,也就是宪法的含义。
这句话告诉了我们宪法的重要性,不仅因为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还因为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权威效力,其他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不得违反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坚决维护宪法。
宪法也有它存在的重要性,比如: 宪法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人命的幸福和安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现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正在实施;宪法规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行和发展;宪法明确规定了党对国家的领导……
我们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所以,我们应该遵纪守法。
站点统计: 今天访问: 14644 昨天访问: 30181 本月访问: 111986 上月访问: 627719 访问总数: 23395263 会员总数: 157 文章总数: 19022
copyright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 地址: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关路456号 技术支持电话:(025)52294723 校长办公室电话:(025)52290438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