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初一三班 郭语涵
时间:2019/2/28 7:23:36 来源: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作者:童美菊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1006 次
法律
《青春不做愤怒的小鸟》是我在学校看了一部关于法律的教育宣传片,他主要是以方远(化名)的例子来引出下面的一些知识。
该视频先播放了一段法定调查的视频,那段法定调查视频主要讲方远(化名)在南京市禄口机场的附近和另一人相撞,因被对方训斥而泄愤用路边的废弃的安全帽,锅等物随意的砸停放在路边的汽车,造成损坏,于当日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经过辩论,方某对自己“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毫无意见。因方某无力赔偿,次日,法庭宣判他一年三个月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在这之后,他还交给我们一些处理坏脾气的方法。
我感觉现在青少年的心理疏导工作很重要,只要偏离了一点点自己的“人生航道”,就可能走上“错误的路”或“邪路”。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一点点小事而生气,有的人还会将自己的不愉快压在心中,不与家人沟通,导致坏情绪在心中越积越多,最终在自己忍无可忍的时候爆发,不经意间触犯法律,为自己的美好人生点上了一个永远抹不去污点。以前,对自己的精彩人生拥有无限可能的憧憬,在触犯法律的那一刻起,也已经灰飞烟灭,不知去处。不经意间触犯法律,为美好人生点上污点了,自己后悔也来不及。所以,自己有想不通或是生气的时候,千万别自己默默承受,可以与自己信赖的人谈一谈,或与心理咨询室老师,家人谈一谈,相信他们可以将自己的坏情绪从体内“赶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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