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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方案(试行)

时间:2017/11/30 15:31:55 来源: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作者:赵文强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1515 次

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方案

(试行)

 

根据《南京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试行)》(宁教[2017]18号)和《江宁区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方案

(试行)》(江宁教普〔2017〕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初中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为主要目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艺术素质考评机制,促进学校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健康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测评原则

坚持课堂基础知识与技能学习相结合、课内学习与课外活动相结合、艺术素质普及与艺术特长发展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公正、合理、简便、规范地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

三.测评对象和实施时间

2017年新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

过程性评价从2017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终结性评价从2020年开始实施,考试时间为初三下学期进行,具体时间见市教育局通知。

 

四.测评内容与评价方法

严格执行《南京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试行)》(宁教[2017]18号)文件中的测评内容和评价办法,在区教育局普教科、区招生办和区教研室的共同指导下,根据学校测评方案完成具体测评工作。

艺术素质测评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组成。

过程性评价由学校在每学期期末根据学生参与艺术课程学习、参与艺术课外活动、发展艺术特长的情况,综合评定成绩。

1. 过程性评价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过程性评价的内容根据《南京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试行)》和《江宁区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方案(试行)》,细化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进行实施。

2.过程性评价以学期为时间段对学生实施考核。过程性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音乐、美术两科各50分。评价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3.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活动情况可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加分依据,艺术特长加分在初三下学期进行,在五个学期平均成绩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展演分别加5分、4分、3分,校级展演加1分,总加分不得超过10分。社会艺术考级、非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艺术竞赛的证书和名次不能作为艺术特长测评及加分的依据。

终结性评价是依据国家课程标准,以考试的形式检验学生应知应会的学科知识与学科技能。

1.终结性评价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终结性评价内容以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和《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初中现行教材的教学内容为测评范围,考核学生音乐、美术的基本素质和学科能力。

3.终结性评价采取机考的形式,满分100分,其中音乐、美术两科各50分。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五.测评成绩运用

1.艺术素质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过程性评价成绩(五个学期平均分)占60%、终结性评价成绩占40%。两项成绩相加结果按分数折算成A、B、C、D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A等,75—89分为B等,60—74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填写《淳化初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手册》,必须填写等级,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学生的主要依据。

2.艺术素质测评成绩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六项指标中的“审美与表现”评价相挂钩,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合格等等同于“审美与表现”的B级,方可报考指标生志愿和第一批次录取学校。

3.艺术素质测评成绩B等及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艺术特长生。

六.病、残考生处理办法

1.经评估认定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在我校就读的残障考生,可以申请免试。申请免试考生须填写申请表,考生及家长签名病经学校审核、盖章,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免试。批准免试的考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按合格等第确定。免试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2.因伤、病临时不能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终结性考试的考生(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和中考体检表)可申请缓考,缓考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组长进行。

 

七.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孙克君

副组长:张风雷 骆腊梅  周行志

组员:赵文强、焦学武、贾朝元、宋航行、李公才、

陈世刚、刘蓉、沙丽莉、郭军华、张永红、易祥玲。

工作小组

组长:赵文强

组员:沙丽莉、郭军华、张永红、易祥玲

八.相关工作要求

1.学校利用初一年级新生家长会、全体教师会积极宣传《南京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试行)》(宁教[2017]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在集会、校园网或公示栏内告之全体初一新生。在全校加大宣传并创设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

2.学校将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艺术课,鼓励开发民间或学校特色的校本艺术课程。要参照艺术测评体系,认真组织中小学艺术教育素质学期测评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艺术教育管理。

3.学校将有计划地组织艺术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开展系列教改教研和技能评比活动,提升艺术教师的专业素养。

4.测评成绩的运用与特殊考生的处理办法严格执行市级文件的要求,每学期期末对每位学生的过程性评价成绩进行详实记录(评语+成绩),特殊考生留有档案记录,电脑备份,并将每学期的过程性评价成绩告之学生。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

        2017年10月9日

 

 

 

 

 

 

 

 

附件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有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基础指标是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学生通过校内学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1、测评标准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90分以上为A等,75—89分为B等,60—74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 

2、测评依据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3、数据管理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由课程教学处统一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由课程教学处汇总、整理并归档。 

4、评价实施细则

(一)音乐类  

1、理论测评(占20%),理论测评内容为本学期教材的相关音乐知识。    

2、平时学习情况(占40%),学生在音乐课上和艺术活动中的出勤及课堂表现,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获奖情况。  

3、技能测评(占40%)(下面三项中任选一项)     

1)声乐:自选本册音乐教材中的歌曲背唱一首; 

2)器乐演奏:自选乐器演奏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 

3)综合表演:舞蹈、戏剧、小品、快板中任选一项表演;     

4、计分采取100制。 

 (二)美术类  

1、理论测评(占20%),理论测评内容为本学期教材的相关美术知识及作品欣赏能力。  

2、平时学习情况(占40%),学生在美术课上和艺术活动中的出勤及课堂表现,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获奖情况。  

3、技能测评(占40%)(下面二项中任选一项)  

1)、绘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完成一副绘画作品,学生自备铅笔与橡皮擦(绘画内容由测评员当天公布);  

2)、工艺设计: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根据题意完成一个作品。学生自备铅笔与橡皮擦(工艺设计内容由测评员当天公布)。     

4、计分采取100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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