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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宁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意见

时间:2020/5/26 10:32:32 来源: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作者:陈世刚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1262 次

2020年江宁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意见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切实贯彻《“健康江宁2030”规划纲要》(江宁委发【2017】112号)通知精神,让全区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享有均等、公平、持续的健康服务,提高健康水平,保障江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江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特制定《2020年江宁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满足广大教职工对健康体检的需求作为出发点,以人为本,尊重实际,充分发挥健康体检在健康保健、疾病预防中的作用,着力提高全区广大教职员工健康指数和生活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2020年区域体检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教育工会委员及各基层工会主席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集思广益,共同谋划、过程监管、协调运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强化职能

2020年教育系统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五家体检医院(机构)和各体检参检单位共同配合完成。区教育局确定区域五家体检医院(机构),组织力量把关体检项目套餐,提供体检经费保障和各单位参检人员名册,加强过程性监管和协调,做好体检结束后的人数审核,年度考核和经费拨付工作。体检参检单位在充分尊重教职工意愿的基础上,选定当年体检医院(机构),明确体检套餐项目,确定体检时间,组织教职工参与体检,及时跟进反馈意见,组织落实医院免费健康知识培训,做好当年体检医院(机构)服务评价反馈。医院(机构)对接教育工会和学校单位,尊重学校单位套餐项目个性化微调意见,签订和选择单位之间的协议,做好选定单位当年教职工体检工作,按时反馈结果,定期到学校单位义务做慢性病防御知识讲座或培训,履行对学校单位的相关体检承诺,做好体检人数上报工作。

四、明确内容

1.人均体检费用。江宁区教育局按照系统参检教职工人均1000元标准全额保障。各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以教师公用经费方式下拨到位;退休教职工和编外聘用教职工体检经费,由教育工会审核实际体检人数,上报审批后,年底由局计财科下拨到位。

2.参检人员对象。原则上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江宁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在编在岗(以实际岗位参检不重复享受)、在编退休、编外聘用在岗人员,均享受人均千元的体检待遇。

3.全年体检时间。各体检参检单位要结合实际,特别是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与体检医院(机构)商定,选定集中体检时间(含暑假期间),在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采取主体集中、个别分散方式进行,分散人员原则上在主体集中的当月内完成体检任务,街道学校(幼儿园)可以集体乘租车前往。

4.重点需求项目。具有基础必查项目(例肝肾功能、心电图、B超、血常规、尿常规、胸片等),体现职业病项目(例肺部、咽喉、颈椎等),增加重点项目(例幽门螺旋杆菌、甲状腺B超、甲胎蛋白、胸部CT、女性TCT等),具体见《2020年江宁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体检套餐》(附件1)。

5.五家区域体检医院(机构)。江宁区人民医院、江宁区中医院、同仁医院、南医大逸夫医院、爱康国宾体检中心。

6.体检医院(机构)的服务要求

①体检机构对个人体检中发现的异常问题一周内以电话方式告知学校,并提供科学治疗建议和绿色服务通道。

②体检机构在单位集中体检后一个月内完成集体反馈报告,对体检结果安排专业人员到点进行集中或分散形式的反馈和接受咨询解答,并向体检单位提供个人和综合体检报告。

③体检机构每年为体检单位提供慢性病防治的免费集中干预培训指导不少于一次。

④体检机构为体检人员建立跟踪档案,有条件的要为体检人员提供纸质和电子档案材料各一份。

⑤体检机构为教育系统体检工作,出具一份当年整体情况的反馈报告。

五、规范程序 

1.教育工会组织由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教育工会三委会成员、学校领导、校医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审核确定分男性(40周岁以上和以下)、女性已婚(40周岁以上和以下)、女性未婚(40周岁以下)、退休(男性和女性)等类别的《2020年江宁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体检套餐》(附件一)。

2.各单位工会主席(单位体检负责人)查收并了解五家医院(机构)2020年体检优势服务承诺(附件三),将相关内容传达至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3.单位在充分尊重教职员工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遵循的原则和程序,确定一家医院(机构),作为本单位当年全体教职工的体检点(体检套餐内容五家体检医院相同)。

4.单位结合实际,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的基础上,确定集中体检时间(含暑假时间)。

5.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将体检医院(机构)、体检时间、体检人员信息报江宁区教育工会,区教育工会汇总审核(重点审核编外聘用教职工)后对接医院(机构),再由医院(机构)联系单位,具体确定相关事宜,并和单位签订《2020年江宁区   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健康体检协议》(附件二)。

6.区教育工会下发各单位教职工体检人员名册,要求体检医院(机构)完成《2020年江宁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健康体检服务承诺》,一份交教育工会,一份医院留存。

7.单位基层工会以主体集中,个别分散的方式,组织好全体教职工的体检工作。

8.各单位工会落实好体检医院(机构)的集中反馈、个别咨询、免费健康知识讲座等医院(机构)的服务承诺事项。

9.当年11月底,体检医院(机构)和参检单位同时上报体检人数名册,教育工会组织审核(重点为编外聘用教职工),报审后,由局计财科下拨当年在编退休教职工和编外聘用人员体检费用到各参检单位,各参检单位和体检医院(机构)结帐,当年体检工作全部结束。

六、相关要求

1.做好宣传落实工作。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是组织对教职工人性关怀的实事好事,各单位务必本着“好事办好”的原则,高度重视,宣传布置落实到位,安排专人负责,在确定时间,选定医院(机构)和项目的基础上,组织好单位人员有序体检,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做好参检对象审核工作。各单位对照规定的体检对象条件,确定年度参检人员名单(暑期入职新教师不参加当年单位教职工体检),不得擅自增减,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个人责任追究。

3.做好时间上的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并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组织落实好此项工作,做到体检与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附件一:《2020年江宁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健康体检套餐》 

附件二:《2020年江宁区  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健康体检协议》

附件三:五家体检医院2020年对教育系统教职工健康体检的优势服务承诺

附件四: 2020年江宁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安排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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