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淳化中学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时间:2010/11/1 14:27:28 来源:作者:无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1219 次
一、法制副校长的工作任务
1、直接参与学校研究制订法制教育计划。
2、按照教育计划的要求,联系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法制教育的重点是公民意识教育、基本行为规范教育、依法自我保护教育、认知社会教育。抵制“黄、赌、毒”及抵制邪教的教育。
3、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影响教学及周边秩序的案件,打击处理滋扰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
4、协助和督促学校开展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5、参与帮教转化有劣迹的学生。
二、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要求
1、根据形势和时间的要求,每学期到学校讲课不少于2次。
2、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要结合学生的年龄和生理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并在工作中有所创新。
3、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积极协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
4、学校和法制副校长要经常保持相互联系,互相沟通情况,研究工作。
5、法制副校长进校要举止文明,言传身教,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三、关于表彰奖励事宜
每两年对法制副校长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一次,对有特殊贡献的法制副校长,学校给予奖励;对于教材编辑整理优秀的,给予优秀教材编辑奖。对法制副校长年终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慰问。
四、提高认识,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工作的领导
1、被聘任的法制副校长由所聘学校向法制副校长颁发聘书。聘任期一般为三年。以后根据法制副校长工作情况或工作变化,再决定继续聘任事宜。
2、聘请法制副校长,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3、学校要为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要注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每一位法制副校长都能顺利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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