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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淳化中学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时间:2010/11/1 14:27:28 来源:作者:无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817 次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强化学校法制教育,壮大学校的德育教育力量,参与转化后进学生,整治校园周边秩序等工作,学校聘请业务能力强关心学校发展的校外人士为学校法制副校长

  一、法制副校长的工作任务

  1、直接参与学校研究制订法制教育计划。

  2、按照教育计划的要求,联系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法制教育的重点是公民意识教育、基本行为规范教育、依法自我保护教育、认知社会教育。抵制“黄、赌、毒”及抵制邪教的教育。

  3、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影响教学及周边秩序的案件,打击处理滋扰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

  4、协助和督促学校开展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5、参与帮教转化有劣迹的学生。

  二、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要求

  1、根据形势和时间的要求,每学期到学校讲课不少于2次。

  2、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要结合学生的年龄和生理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并在工作中有所创新。

  3、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积极协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

  4、学校和法制副校长要经常保持相互联系,互相沟通情况,研究工作。

  5、法制副校长进校要举止文明,言传身教,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三、关于表彰奖励事宜

  每两年对法制副校长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一次,对有特殊贡献的法制副校长,学校给予奖励;对于教材编辑整理优秀的,给予优秀教材编辑奖。对法制副校长年终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慰问。

  四、提高认识,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工作的领导

  1、被聘任的法制副校长由所聘学校向法制副校长颁发聘书。聘任期一般为三年。以后根据法制副校长工作情况或工作变化,再决定继续聘任事宜。

  2、聘请法制副校长,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3、学校要为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要注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每一位法制副校长都能顺利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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