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教职工大病慈善爱心救助慰问通知
时间:2024/12/4 14:02:37 来源: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作者:李公才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388 次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文件
江宁教工〔2024〕12号
关于申报2024年教职工大病慈善爱心救助慰问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多渠道做好教职工帮扶工作,切实关心关爱大病重病教职工,根据《南京市江宁区教职工大病慈善爱心救助慰问办法》(江宁教工〔2024〕10号),现就2024年申报教职工大病慈善爱心救助慰问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江宁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工,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年度住院医疗医保内个人自付费用金额超过2000元(含2000元)均可申请。
三、救助慰问标准:
当年教职工因大病重病住院,医保内医疗费用自费金额达2000-5000元(含2000元)救助慰问2000元;
当年教职工因大病重病住院,医保内医疗费用自费金额超过5000元的按比例救助慰问:其中5000-10000元(含10000元)按50%救助慰问;10000-50000元(含50000元)按60%救助;50000元以上按70%救助慰问,最高救助慰问50000元。
(注:住院医保内自付费用以区医保中心数据为准)
四、申报程序
1. 申请。凡申请大病慈善爱心救助慰问的教职工,需向学校工会书面申请,填写《江宁区教职工大病慈善爱心救助申请表》(表内需填写准确的个人银行卡信息:开户银行精确到所在支行,如**银行**支行;银行卡号填写要准确,与本人姓名一致)。
2. 上报。所在单位工会初审后签署意见(盖公章),经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单位工会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教育工会上报。申报时携带材料:《江宁区教职工大病慈善爱心救助申请表》1份(申请表电子稿报jnjyjf@163.com)、住院通知单、出院小结、住院缴费清单、票据等。(注:申报材料交区教育工会212办公室)
3.审核审批:由区教育工会汇总后,经江宁区医保中心查实个人医保自付费用数额,按照本《办法》,确定救助慰问人员名单及救助数额并报局工委会审定通过。
4.救助慰问金发放:区慈善总会根据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及数额发放救助慰问款项。
请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对本单位2024年生重病大病住院教职工进行排查,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
2024年12月3日
江宁区教职工大病慈善爱心救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 填表时间:
教职工本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
家庭地址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自费金额 | ||||||||||||
开户行(**银行**支行) | 银行帐号 | ||||||||||||
家庭成员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工作单位或学校(所在班级) | |||||||||
申请 理由 | |||||||||||||
学校意见(校长签字盖公章) |
(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 ||||||||||||
基层工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公示 情况 | |||||||||||
教育工会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救助 数额 | |||||||||||
领导小组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注:请一并提供住院通知单(出院小结)、住院缴费清单、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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