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管理]淳化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公约
时间:2007/1/18 11:10:46 来源:作者:无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3852 次
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自觉爱护公物的文明习惯,明确班级财产管理责任,确保校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公约如下:
一、 班级财产管理的范围以《班级校产登记表》为具体内容。
二、 班主任对所任班级的财物现状要进行细致检查,并如实填写〈〈班级校产登记表〉〉和〈〈淳中课桌凳使用责任登记表〉〉,上表均为两份,班主任留存一份,另一份由学校管理员核查。
三、 各班推选一名班级财产管理员,负责平时班级财物管理检查,一旦发现班级财物有被损坏的现象立即汇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与学校管理员联系,组织修理并处理赔偿事宜。
四、 赔偿原则:谁使用谁保管,损坏按价理赔(非人为因素的自然损坏或损耗除外)。对故意或恶意损坏公物者,除追究赔偿责任外,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
五、 学校管理员每学期在期中和期末考试前要对全校的班级财物各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班级。
六、 根据各次检查的结果并结合各班对班级财物管理的实际成效进行评奖。
淳化中学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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