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部门在线>>教育技术>>阅览文章

[区教育局]关于设立学校教育技术室的通知

时间:2008/7/16 15:17:21 来源:作者:无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888 次

各中小学:

教育信息化是信息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教育现代化最具有时代特征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新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平台。为了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能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区管幼儿园)设立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名称为“教育技术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教育技术室属学校内设机构。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的教育信息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学校有关教育信息化方面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推动信息技术与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有效整合,提升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水平,积极开展有关教育信息化应用的课题研究工作。

4、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资源的建设、应用工作。

5、负责学校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工作。

6、负责组织学校教师积极参加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技能培训工作。

7、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机构职数:

负责人享受学校中层副职待遇。学校规模20个班级以上的,可配备2人;20个班级以下的配备1人。教育技术室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技术操作技能、应用研究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各学校要按照上述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予以贯彻落实。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0873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