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信息]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中考物理和化学实验考查通知
时间:2014/4/25 7:33:50 来源:作者:无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2497 次
各中学:
为了切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宁招办[2014]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4年中考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查对象
参加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查时间
2014年5月14日下午(星期三)。具体时间由各考点根据参考学生数、实验设备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考点设置与考场安排
1.各初中学校设立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考点,校长(或副校长)担任考点主任;相关学科教师组成考查组,负责监考和评分工作。
2.各考点应安排抽签室、候考室、考查室,并准备好器材、药品、表格、计时表等。实验考查考场内,考生一人一桌,独立操作。
3.学校给考查的学生分组,每7人为一组,每组编号为1~7。每科每个考场均准备2个实验,每个实验按14人同时操作准备;每场安排28个 考生(4个组),每2组做同一个实验,实验内容由各小组派一名代表在开考前抽签决定。
4.每个考场设4名监考教师,其中每个实验设正、副监考各一名,每位教师同时监考和评分7名学生。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全区按各考区学校交换教师进行监考。各校监考教师领队兼任考点督查员。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考区:竹山→百家湖→岔路→清水亭→竹山
第二考区:上元→天景山→东外→上坊→上元
第三考区:附中分校→秣陵→禄口→铜山→附中分校
第四考区:淳化→湖熟→周岗→龙都→土桥→淳化
第五考区:江宁→陆郎→谷里→铜井→江宁
第六考区:横溪→丹阳→桃红→东善→横溪
第七考区:汤山→上峰→其林→汤山
5.物理、化学两科考查同时进行,各校将学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先考查物理、乙组先考查化学。完成一轮考查后,甲、乙两组再依次轮替进行另一学科的考查。
6.区招办、教研室根据区教育局的安排组成巡考督查组对考点进行现场巡视。
四、考查内容及要求
1.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各有4个项目。
物理项目为:①验证凸透镜的成像规律;②用伏安法测定值电阻;③用天平和量筒测量小石块的密度;④测量小灯泡功率。
化学项目为:①配制50g质量分数为6%的氯化钠溶液;②氧气的实验室制取与性质;③实验室制取二氧化碳;④粗盐中难溶性杂质的去除。
具体考查项目由区招办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公布。
2.学生考查时从2个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考查,即每个学生必须完成物理实验和化学实验操作各1个。
3.区招办在考查前2天将试卷密封袋下发到各考点。各考点根据学生人数自行印制学生实验考查试卷样张及教师评分标准样张。印制数量为:每个实验学生试卷1张,教师评分标准每7名学生1张。
4.教师评分必须严格执行市统一的评分细则和标准,做到得分有理、扣分有据、严肃公正。每场考查结束时,监考教师要及时在教师评分标准卷上批阅评分,并判定等第。考查等第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凡不合格的学生,监考教师应该在离场时要通知考生本人并及时通知学校,允许在当天其他学生考完后安排补考一次,但考查内容必须重新抽签确定。
5.各考点在每场考查结束后当场录入考生成绩,并于全部考查结束后,将成绩库上报区招生办。教师评分记录由考点封存至当年8月底,以备核查。
6.考查不得向考生收费。
7.各考点应加强考试期间的组织管理工作,使考查工作安全、有序、规范进行。
各校要从全面推进新课程实施的高度出发,按课程标准要求开足、开齐、开好实验课,提高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要认真总结去年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的经验,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实验条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使物理和化学实验课的教学与考查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
特此通知
南京市江宁区招生办公室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教研室
201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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