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3)班主题班会——5月5日
时间:2014/5/5 22:37:11 来源:作者:无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761 次
“学法,懂法,用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对在校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力图在他们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他们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以后进入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社会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班会背景:
本班学生年龄大多15-16岁,但已经明显受到周围生活环境的各种不良影响。比较容易冲动,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沾染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失足的道路。所以,及早在他们心目中树立法制观念,严格地一法律和道德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当务之急。
班会筹备情况:
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收集青少年与法相关问题的资料和实例资料光盘播放,筛选,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为班会主题服务。同时,让同学联系周边实际案例,自主分析,引以为戒。
班会过程:
一、导语: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仅仅要懂法而且要学会用法律和智慧保护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那么接下来我来看几个材料。
二、 教师实例资料光盘播放,下发相关讨论问题;
三、 学生分小组由中心发言人发言讨论。(结合案例讲解相关法律常识,让学生体会懂法,守法的重要意义。)
每个男孩子在少年时候应该都打过架,但群殴的经历恐怕大多数人都没有——我有。看到很多关于蛊惑仔的片子,里面把群殴用镜头描述得非常之波澜壮阔:大家刀来枪往地互砍很久,最后几乎都能全身而退,除了一两个因为剧情需要而稍微挂彩甚至牺牲的。其实群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真正的群殴,在几分钟之内一定结束战斗。我经历的群殴有一个模式:双方各带一队人马,从相距百米处开始向对方的阵营冲。一般来说,短时间短距离的跑步速度,大家都不会差的太多,所以一般双方各向对方跑五十米,然后短兵相接。每个人和每个对手的PK时间只有不到一分钟,这一分钟里面一定有人倒下或者是逃跑。然后胜者再帮助同伙,把同伙的对手PK掉。如此,几分钟之内胜负揭晓,然后胜者很有职业道德地不打落水狗,而是迅速逃离现场,以免被警察叔叔捉去教育。
最近的几起学生打架事件而言,轻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重则触犯《刑法》。再次,是青少年犯罪的问题。虽然我国《刑法》规定十四岁以下的人犯罪不受处罚,十四岁至十六岁的人触犯故意杀人、贩毒、投毒、放火等八项重罪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此,学校、家长和社会的教育及引导就非常重要。这也是我们社会所要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具体说来,青少年应该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如下几点,即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懂得法律基本常识,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义务,懂得运用法律作为最有效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同时,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符合自身年龄和身份的事情。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 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
2. 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 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 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 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 甚至怀有敌意, 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 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 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 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 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 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 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 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 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 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班会总结:
通过这节法律课,希望大家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在学校做好学生,进入社会做好公民。
布置作业
本周大家就本节班会课写一篇周记,谈谈自己应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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