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八5班学法、守法、争做合法小公民——法制教育班会教案

时间:2014/12/10 14:20:57 来源:作者:沈娟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953 次

学法守法争做合法小公民

——法制教育班会教案

5班  沈娟

教育目标          

    对在校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力图在他们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他们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以后进入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社会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准备工作
   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收集青少年与法相关问题的资料和实例资料光盘播放,筛选,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为班会主题服务。同时,让同学联系周边实际案例,自主分析,引以为戒。
班会过程:
  主持人导语:同学们都有十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答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

2、举例介绍国家有关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答案: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主持人补充: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小事件: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讨论)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仅仅要懂法而且要学会用法律和智慧保护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那么接下来我来看几个材料。

案例: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99910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例: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案例 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案例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 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案:违法

 案例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答案:违法

   具体说来,青少年应该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如下几点,即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懂得法律基本常识,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义务,懂得运用法律作为最有效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同时,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符合自身年龄和身份的事情。
  对照反思:

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 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 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 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 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 甚至怀有敌意, 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 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 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 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 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 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 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 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 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 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班会总结: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学习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要做到自觉地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及时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2.不在教学区吃零食。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 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4. 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着装和发型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符合中学生的主流文化和大众趋势,在校穿校服。男生不留长发、鬓发,女生不烫发。学生时代与别人比吃、比穿、比戴没有什么品位,所谓“富贵不能淫”,即使家里的条件好,也不能“骄奢淫逸”,因为这一切非你个人所创造。求学阶段,要比品德好、比表现好,比心灵美,比学习优,比活动积极,比特长显著,这样比才比出今后自己的实力,才能比出自己的美好未来。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对亲人最大的爱是什么

郑渊洁

时常有学校邀请我去讲课,包括北大清华。由于25年来我是《童话大王》月刊的唯一撰稿人,每个月要写十万字左右的文学作品,有时我不得不谢绝学校的讲课邀请。但我从来不拒绝的,是少管所。我觉得像我这样的没上过什么学还有过被学校开除经历的人说的话,少管所的孩子听得进去,效果可能会比教授、甚至两院院士、再甚至诺贝尔奖得主去少管所讲课好。

少管所全称是少年犯管教所,犯了法的未成年人在那里接受改造和上文化课,是准监狱。曾经,我去一所少管所讲课。交流时我问一位男生,你是怎么进来的。他说犯了盗窃罪。我感觉他的年龄不大,就问你才多大就被定了盗窃罪?他俨然已是法律专家,他告诉我,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4岁的人,一次盗窃500元以上的财物,即构成盗窃罪。或者在12个月之内累计盗窃三次,哪怕每次只有1元,也构成盗窃罪。我又问你是多大岁数偷了多少钱。他说他过14岁生日那天为了请同学吃饭,在公共汽车上偷了一个钱包,被擒获。钱包里有5张百元钞。我说之前没人告诉你盗窃罪的定罪年龄是14岁?我当时的感觉是抓错了人,应该把他的家长和老师抓进来,作为他的监护人,他们有责任告诉孩子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他用幽默的口气反问我,你告诉你的孩子14岁以后每年只能偷一次、每次只能偷499元了吗?

我无言以对,因为我也没告诉自己的孩子,而且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现在不少孩子在网上痴迷偷菜游戏,万一在网上偷惯了,在现实生活中也过把瘾,最后结果必然也是进入少管所。面对这些失去自由的孩子,面对那些来少管所探监时泪流满面的父母,我头一次感觉到,对亲人最大的爱,是看好自己别惹事。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得让孩子知道什么事不能惹。我决定将中国《刑法》规定的全部罪名研读一遍,然后告诉儿子郑亚旗。当我通读《刑法》时,发现中国当时的《刑法》一共有419项罪名,但是很枯燥,孩子会听不进去。我就将这419个罪名编写成了419个童话故事,名为《皮皮鲁和419宗罪》,作为给郑亚旗的家庭教材。

我在《皮皮鲁和419宗罪》里告诉孩子,在18岁之前,除了父母和医生,任何人的手不能往你的衣服里伸。我还告诉孩子,对于14岁以上的男性,14岁以下的女性身上的衣服不是衣服,是监狱带电网的高墙,谁往里边伸手谁坐牢。

古人云,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勇气是人的优点,但是有了勇气你就什么事都敢做,结局是被杀。有了勇气遇到有的事不敢做,你就能活。这个不敢做不能做的事,就是违法。

对亲人最大的爱,是看好自己别惹事。

为什么要给大家推荐郑渊洁的这篇文章,因为郭老师看过之后深有感触。

我最想重复的有三句话:

一、对亲人最大的爱,是看好自己别惹事。

我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像我们希望的那样真诚地关爱给予自己生命的父母?但是,听了这篇文章,想一想少管所里憔悴苍老忧郁痛心的探监的父母,想说的也只有这一句——“看好自己别惹事”。

或许大家会认为郭老师杞人忧天、危言耸听、言过其实,东外的学生不管怎样也不至于到少管所的地步。但是我想,“防患于未然、言行要谨慎”的确是我们每一个同学应该具备的基本意识。你有没有过周五放学较早就到附近学校晃荡的行为?看到同学的钱暴露在你的眼前你是否产生过一闪念的羡慕和渴望?你是否曾经因为别人一句冒犯的话就怒发冲冠大发雷霆?在自由的网络世界你会不会因为没有限制就为所欲为?无人的时候,你是否就会一脚踢开教室的门,翻进敞开的窗?扪心自问,如果这些情况你曾经有过,那就要高度警惕了。这些小事看起来微不足道,但是如果不加控制,很可能就是酿成大错的先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根稻草会压塌大厦。我们一定要警醒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个有理想高素质的人,首先要能约束自己,这是无可置疑的!

二、不可疏忽大意,时时刻刻保护好自己

 郑渊洁这段话让我印象深刻——“在18岁之前,除了父母和医生,任何人的手不能往你的衣服里伸。对于14岁以上的男性,14岁以下的女性身上的衣服不是衣服,是监狱带电网的高墙,谁往里边伸手谁坐牢。”

非常佩服郑渊洁,他勇敢地讲出了大多数成人面对孩子都会难以出口的问题。这个话题绝不仅仅是针对女孩的,也包括我们的男孩。现在的社会的确隐藏着许多危险和隐患,所以首先女同学们要保护好自己,拒绝一切对自己有危害的行为,远离任何对你有威胁的人。出现危险情况,要告诉老师,告诉家长,勇敢的保护自己。但是,男同学也要注意,你在和女性交往的时候,也应该充分发挥男子汉的魄力,保护女生,提供帮助,而不要因为你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伤害。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