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初二(5)班 法治社会我的家(李文玲)
时间:2015/9/29 14:15:10 来源:作者:无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682 次
法治社会我的家
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 八(5)班 李文玲
从襁褓到坟墓,法律伴随着人的一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保障着我们的利益,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在我看来,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就像生活在一个温馨的大家庭中。
法律是冰冷的,也是温暖的。对于知法守法的人来说,它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法;对于知法犯法的人来说,它是惩罚自己的一把利器。知法律于心,守法律于行。
就拿我们南京市来说吧,之前,我市市长巨额贪污这一案件,当初闹得是人尽皆知。最终他被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开宣判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受贿案,认定被告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事后,他写了一万字的忏悔书,但于事无补,做了错事,后悔是来不及的。这样的高官落马,让我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为你的官很大,犯了罪法律就不会制裁你。这也体现了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这一特征。
我还看到一篇这样的文章,讲的是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是赵某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尽让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中干活,女孩很想读书,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均被赵某拒绝。小学校长知道了亲自到赵某家里做工作,指出赵某的做法违反了教育法。最终,赵某听从校长的劝告,将女儿送到学校读书。
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就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可以想怎样教育孩子,就怎样教育。赵某应当保障女儿接受教育的法定权利。
我国法律对青少年,未成年人进行了特殊的保护,这种保护主要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我也是一个未成年人,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一种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是,我感觉很温暖。《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四种保护积极保护青少年,有效地促进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地学习法律,不做一个法盲,我们学校在
通过学校的一系列活动我知道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率,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常识,养成自觉守法的好习惯,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这时,法治社会就像一个家一样,有法律护航,陪伴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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