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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2015-2016第一学期第14周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时间:2015/11/30 16:32:29 来源:法安办作者:李公才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4245 次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2014年,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就加快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指明了道路,同时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又通过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确定每年的124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4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4,这是我国第十五个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所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第二个题目是:《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会明白,当今社会,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法制化的时代,而我们中学生也正好处于长大成人,逐渐承担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年龄,知法懂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且势所必然。这样,我们不仅可以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还能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法律是我们每一个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规矩。法律是国家生活和公民生活的保障,无论是国家治理,还是公民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既规范和约束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言行举止,也保障和保护着每一个公民的正当的权益。 有了法律保护和约束,社会才会安宁,生活才会美好。

在我们的校园里,绝大多数同学能够做到遵纪守法,但极少数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沉迷网络、旷课、同学之间为了一些小事大打出手,这些有的人不太在意的行为,一个不慎,就有可能自毁前途,甚至伤害到一个年轻的生命,也许会让他的一生都带有污点,背负着罪名。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必须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既用法律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也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此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学法。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违法犯罪边缘线。
.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卫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四.宣传法律。不仅我们中学生需要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还要积极宣传法律,做法律的宣传者。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同学们,“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合格的中学生,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让我们在家长的呵护下,在学校和老师的教育下,在社会的关爱下,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奠基。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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