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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守则

时间:2015/2/16 14:15:06 来源:作者:无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820 次

一、热爱祖国,献身教育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忠诚于教育事业,关心学校的发展,正确处理"贡献""索取"的关系。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教学观。

二、爱护学生,教书育人

    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坚持耐心教育,严禁打骂与体罚。

    坚决按照学校要求,做好自身教学工作。在教学中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加强班级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积极联系学生家长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三、遵纪守法,言传身教

    教师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带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为人师表,严于律己。注重仪表与言行举止,不讲粗言秽语;不迟到、不早退,依时进入课室与实习工场;上课不抽烟,不响BP机,不听电话,不看报,不擅自离开课室与实习工场和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事事处处言传身教,树立教师的威信。

    四、刻苦钻研,求实创新

   严谨治学,严格治教;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刻苦钻研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认真结合本校本班专业的实际情况开展教学工作,认真备好课、上好课,保证教学质量。

    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尊重同志,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加强团结协作。发挥集体主义精神,关心他人,热爱学校,为建设学校良好校风而努力。

    六、尊重他人,文明有礼

    学会尊重领导、尊重其他老师、尊重家长、尊重学生;注意风度,塑造良好的教师交往形象;衣着整齐得体,举止文雅端庄,语言文明礼貌,仪态幽雅端正,待人热情诚恳,性格活泼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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