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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时间:2015/3/9 8:44:56 来源:作者:宋航行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3681 次

 

淳化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教育肩负为知识经济输送合格人才的使命,作为教育工作者更负有更新知识迎接挑战的责任,而教科研则是推进教师素质全面提高的添加剂,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科研工作全面展开,提升广大教师的教科研能力,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的范围和要求:

1、范围:(1)优秀教科研论文。包括经验总结、调查报告、案例、叙事,课件、课题研究等。

2)优秀教科研成果。包括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教师本人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等。

2、要求:(1)参赛论文必须由学校教科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推荐且在区级(含区级)以上获等级奖。

2)辅导学生获奖的辅导教师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件或证书。

3)教师本人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级各类竞赛,必须有主办单位的证件或证书。

二、鼓励措施:

  1、学校积极为教师撰写论文、课题研究构建平台,教科室全力帮助教师做论文修改、课题立项、结题等服务工作,图书室、阅览室热情为教师提供参阅资料。

  2、学校各处室及时向教师提供参赛的信息,并组织参赛。

三、奖励标准:

  1凡经学校初评并且上报的教科研成果获区及以上奖项的,按下表给予奖励。

奖级金额(元)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省、市级

400

300

200

区级

200

150

100

2、教师同一作品连续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一次性予以奖励;合作作品以篇次计算。

3、辅导奖的标准:(1)统考科目竞赛辅导奖按上表级别减半计算; 2)其它方面的竞赛辅导奖按上表级别的1/3计算。同一学生参加同一科目的竞赛以最高级别奖计算。参赛选手在区级竞赛获市级及其以上奖(名额分配)的按区级同类别标准奖励。

4、教师个人参赛视级别按上表给予1.5倍进行奖励。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为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学校领导、教师开设示范课、研讨课、公开课、班会(没有评比奖项)的教师每人每节奖励50.(不含教学工作检查、督导、视导)

5、集体奖(含体育竞赛、科技竞赛、文娱竞赛、信息技术竞赛等)荣誉属于学校。虽然工作是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但组织者、辅导员比较辛苦,故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1)个人获奖的按上表级别的1/3计算;获区级集体一等奖或第1~3名奖励500元、二等奖或第4~6名奖励400元,三等奖或第7~8名奖励300元;直接参加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并获市级及以上奖按区级同类奖的1.5倍计发;优秀组织奖给予精神奖励。

6、凡由学校组织推荐在国家、省、市正式刊物发表论文、优秀教案、专题总结、案例的或由区级以上教科研主管部门将其论文编入出版发行的,学校视级别予以奖励。发表的论文奖励标准:市级及其以上奖励500元;区级奖励300元。1000字以内视级别减半。)凡个人自己投稿发表的论文,刊物主管部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发表的论文奖励标准:市级及其以上奖励300元;区级奖励150元。

7、个人课题立项(区级及其以上)而且结题的按同级别论文一等奖的1.5倍奖励;只立项没结题但有研究过程材料按同级别论文一等奖的0.5倍奖励。

  四、其它说明:

  1、教师科研成果的参评必须是上级教科研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且由学校推荐。

  2、每学期全体老师必须完成一项教科研成果(论文、案例、叙事、课件、辅导学生参赛、教改实验成果、专题总结等),对完成基本任务的每人奖励100元。不完成任务或马虎从事无成果的不予奖励且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优,不得推荐晋升高一级职称。

3、学校按教师每年每人获奖论文2篇,发表1篇论文发奖,课题一项发奖,案例、叙事、课件、调查报告各1篇发奖。(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只能享受两篇获奖论文中的1篇奖励)

4、向各级各类报刊推荐学生作品并发表的,视级别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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