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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招生入学公告

时间:2020/6/23 11:18:42 来源: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作者:赵文强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5281 次

2020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招生入学公告

根据《2020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宁教【20205号)和《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江宁教字【2020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淳化中学2020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公告

一、招生范围

本校招收施教区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本校施教区范围为:淳化社区、吴墅社区、双岗社区(唐家、桥头及上下漆阁村)、田园社区(后村、松岗庙及岗下村)等、青龙社区、青山社区、索墅社区及七里岗

上述区域内淳化户籍及雨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其他情况说明

在淳化中小学之间道路(梨树园路)正式开通前,淳湖佳苑小区户籍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可以选择梅龙湖学校、也可以选择淳化中学入学。

二、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校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本校报名入学。

符合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在本校报名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因政策原因,父母中的一方户籍无法迁移的。

2.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3.小学毕业生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住房。

(二)购买本校施教区范围内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本校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适龄儿童在本校报名入学。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初中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

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赖宁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待我校施教区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排定完成后,随迁子女需在网上报名申请入学,然后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我校进行报名登记,并签署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若我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进行区内统筹安排。

三、入学办法

我校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报(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1淳化中学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

施教区内户籍儿童网报时间为7月19日9:00725日16:00,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24——25日按照约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审核材料:①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③家庭房屋产权证;④本人的《成长的脚印》;⑤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6:00,随迁子女在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30——31日按照约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审核材料。

随迁子女申请到我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生学籍卡;

在本区施教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 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⑤本人的《成长的脚印》

以上所有证明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按照顺序摆放

(3)8月1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每个家庭只能一个人到现场报名,佩戴好口罩,出示苏康码,并在校门测温,合格后才可进入学校。

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小学毕业生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家庭房屋产权证、本人的《成长的脚印》、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等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地址: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关路456号

招生咨询电话:025-52294710 赵老师

   

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

2020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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