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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淳化中学依法治教工作责任制

时间:2010/11/1 14:32:21 来源:作者:无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775 次

一、学生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学副校长主管,将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落实到教育教学及师德教育的每一个环节。

二、成立以分管校长为首,吸收有关人员参加的法制教育宣传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开两次法制报告会。

三、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大会,平时经常随偶发事件及时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四、坚持预防为主,学校要经常检查房舍、电路、运动器械等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灭不安全因素。

五、加强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好校园秩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六、学校或部门组织大型活动,具体组织者必须对学生安全负责,搞好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各班级组织活动,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班主任必须在场。

七、体育教师必须确保体育课安全,严格执行《体育课细则》,必须做好准备活动,投掷训练必须维护好秩序,单、双杠活动必须有老师保护。

八、实验课教学,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规程操作,防止灼伤、触电、中毒等事故发生。

九、严格要求学生做到“十不准”:

1、不准在校内私自接电、使用电器、开闭电闸。

2、不准涉足阳台、玻璃幕区和容易发生危险的处所。

3、不准擦二楼以上的外层窗玻璃或探身窗外。

4、不准攀越学校围墙、跳窗户。

5、出入楼门、楼道,不准拥挤。

6、放学时,校门口30米有坡路段不准骑自行车。

7、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骑自行车带人,或骑飞车。

8、上、下学时 要结伴同行,不准单人走黑路。

9、不准野浴。

10、不准进入“三室”、“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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