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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考]南京市2013年中考招生考试录取方式

时间:2013/3/9 13:28:54 来源:教务处作者:admin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964 次

    对尾数同分的考生录取办法如下:首先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参照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进行专业加试的学校结合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3.对尾数同分的考生录取办法如下:首先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参照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继续推进四星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办法。逐步增加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学校,稳步提高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比例。招收指标生的学校和指标生计划具体分配方案,由市和有关区教育局共同制定。
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校(或全区)的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指标生录取控制线按全市中考成绩排名前30%考生的最低分划定,在此控制线上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返回统一招生计划录取。
从2015年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
5.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规定控制线以上,按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返回统一招生计划录取。
6.普通高中外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举行专业加试的职业学校,按向社会公布的简章进行加试和录取。其中,进行外语加试的高中,按照考生中考成绩与外语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进行外语加试的高中,按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指标生和特长生的录取结果在网上公示。
8.考生能被正常录取、但要求学校退档的,一律不予办理。

》》附件:南京市2013年中考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3月初,公布招生工作意见。
3月10日至11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
3月20日至31日,体格检查。
4月1日至20日,体育考试。
4月20日至21日,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5月13日至17日,综合素质评价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
5月20日,公布录取工作意见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5月20日至21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补报名。
6月10日至16日,公示申请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
6月16日至19日,文化考试。
6月20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大会。
6月20日至21日,考生网上填报升学志愿。
6月22日,考生和监护人确认志愿信息。
6月23日至28日,网上评卷。
7月1日,公布升学考试成绩。
7月4日至18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8月1日至2日,普通高中和高等职业学校补录。
9月9日至13日,中等职业学校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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