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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调研相关准备的通知》

时间:2021/6/21 8:59:23 来源: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作者:骆腊梅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667 次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调研

相关准备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各校外培训机构,各相关科室: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调研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38 号),省厅将于6月10日至11日,对我市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进行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五项管理”落实进展情况及相关工作安排,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贯彻落实、风险排查及应对措施等情况、“双减”工作、课后服务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工作及落实的打算,幼小衔接和中高考成绩发布及防止炒作等工作情况。为迎接调研,并为 6 月下旬教育部对我省开展的“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做准备,结合《关于做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调研相关准备的通知》(宁教办中函〔2021〕8 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抓好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落地。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要以省厅此次调研为契机,对调研内容涉及的工作,特别是“五项管理”工作,切实抓好推进落实。针对调研重点内容,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细化各项工作举措。普教科、幼教科、职社科、教研室、装备中心要根据分工,对调研涉及到的相关工作抓好再推进,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做好工作。

二、梳理发现各地各校典型经验。各相关科室和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的调研指导,了解一线工作情况,发现好的典型。各学校要汇总工作方案与办法,及时了解师生的建议和意见,做好经验的总结与提炼,完善相关台帐(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总的实施方案及五项规定相关具体措施、相关统计数据、学校调研睡眠、手机、作业、读物等相关材料),针对调研相关内容做好访谈准备。各相关处室和部门要根据调研内容,梳理相关工作举措,同时做好访谈准备。

三、积极做好调研协调准备工作。根据省厅通知,本次调研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对部分区进行重点调研。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均应做好接受调研的准备。各学校、各单位要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人,负责牵头工作,配合调研组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1.关于做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调研相关准备的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调研的通知

    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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